港科大-港科大(广州)24个合作项目获省级认定!管理座谈会促项目高质量实施

近日,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正式下达了粤港高校“1+1+1”联合资助计划(第一批)项目清单,“港科大-港科大(广州)20-20联合研究专项”支持的24个项目正式认定为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。
粤港融合创新新模式获肯定
港科大与港科大(广州)在粤港合作办学高校中率先设立“港科大-港科大(广州)20-20联合研究专项”,带动粤港两地进一步深化科技、人才和产业的全方位合作。该专项在征集遴选、组织实施等过程中体现了两校高度重视及协同的管理机制,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的肯定及支持。
规范管理保障项目实施

在省科技厅立项文件下达后,港科大(广州)在11月11日召开了“粤港高校“1+1+1”联合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沟通会暨粤港科技合作机制对接研讨”,协理副校长(研究)伍楷舜教授出席,首批立项项目负责人及代表全体参加。会议由科研处处长李冬孚主持。

伍楷舜教授强调了该项目的重要意义及管理要求,两校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,在“联合委员会”的协同管理机制下,两校项目管理部门将高效规范支撑项目做好过程管理、优化关键环节考核,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合作项目实施,推动科研成果产出及人才培养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配合各部门开展结题管理等相关工作,落实“港科大一体,双校互补”理念、推动前沿交叉领域的科研合作和深度融合。
“放管服”改革 进一步激发粤港科研合作活力
沟通会上,港科大(广州)功能枢纽刘易助理教授、张弘策助理教授以及系统枢纽林桥津助理教授、贺登博助理教授项目组学生代表分享了项目实施经验。各项目代表都表示,“港科大-港科大(广州)20-20联合研究专项”作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,是对青年科研人员极大的鼓励及帮助,为后续申报更高层次科技项目奠定了重要基础;在省科技厅指导下,两校在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,赋予了科研人员最大程度的自主权。该项目突破了传统科技计划专项的条款限制,是粤港科技合作机制的重要创新,由此产生的高质量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发表一流期刊会议论文、举办国际性学术研讨会、科研团队交流等,创新生态链要素加快流动。



下一步,两校将优化全过程管理服务,组织项目进行中期进展情况报送,保障项目顺利实施。